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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囊外的世界

2015-11-11 · 2275字 · 8分钟

虾姑拥有六种视锥细胞,注定比我们看到一个更鲜艳的世界,海豚具有天生的声呐系统,享有更广泛、 更敏锐的听觉;狗的嗅觉强到执行视觉的功能。而人类呢?夹在一个中观世界,接受收着迟钝的感官刺激,如同盲人般在这花样纷繁的世界中,摸爬滚打,就感觉的蹩脚而言,我们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都算不上一个合格的生存物,然而这便是最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我们是这颗星球上最伟大的生物。

就因为感官的驽钝,我们自然不会把我们的成功归功于感官,而确实,在实际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对感官的依赖也少之又少了,尤其在文明化、科技化以后,在这之中,起最大作用的当属我们的理性——智慧。

在认识到了理性的强大力量后,我们陷入了对理性的无比崇拜中。我们把它作为全人类的私有财富,以它自立为万物灵长,与其他物种划清界限,以它欲同自然抗争,向宇宙发出自己的凯歌。

于是我们的哲学家们又开始思考,我们的理性从何而来,有人认为它是先验的,与生俱来的、天赋于人的,但这似乎无法得到证实。婴儿天生具有理性吗?我们不得而知,因为一个生来不过人类生活的婴儿(如狼孩),表现不出人的理性,如果你非说它具有,只是我们不知、它无法表达出来罢了,那我也只好耸肩。因为它压根不会表达,诸如这类情况,只好用奥卡姆剃刀一并剃得干净。

但退一步来说,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婴儿具有生发理性的潜能。接触同等的教育,其他动物永远达不到我们的水平,因而答案只有落在感觉经验上了,并且这逐步形成了经验主义的观点,与理性主义相对。

经验主义主张,我们只能相信我们的感觉,因为经验是我们理性的唯一来源,我们要对一切事物加以判断,判断它是否直接或间接的来自感觉经验,若不是,那么它就是虚假的,不可信的。

经验主义的意图明显,它试图从感觉经验——我们唯一能确认其真实性的存在出发,排除我们信念中一切谬误,从而让我们的思想建立在一个牢固的基础上。

这种方法马上就遭到了诘难。我们只能相信感觉经验吗?我们的感觉经验一定真实吗?我们无法感觉的事物一定是虚假的吗?

事实上有一点是我们公认的,我们的感觉是劣质的,我们感觉到我们的感觉充满着局限性.“我所知的就是我的无知.”苏格拉底的一句箴言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这才有古今中外的人对身躯的贬称——皮囊。他们视自己的灵魂为至宝,屈居在皮囊草莽中。借用这个词,就是我们对世界的观察、经历、感受,都是透过这个皮囊,我们感觉被这皮囊束缚了,我们无法真实的了解、致知皮囊外的世界。

当我们拥有了不同“层次”的经验后,我们更加质疑我们的感觉的准确性,洋葱是一层层的,你每剥开一次,会发现下方又有更新的一层;显微镜发明以后,人类才第一次认识到这无处不在却日用不知的微观大千。这些例子都一再强烈地向我们传递这样的信息:我们所能感受的是有限的。

疑问接踵而来:对于我们不可感知(或尚未感知)的事物,它们确实有存在的可能;对于我们可感知(或已经感知)的事物,我们也 没有认清它的“真正”,谁能否定我们的所感知的世界不是一个更大或更深层次的外表呢?

我们所直接体悟到的存在与我们认为的那更深层次的本质存在,形成了“表象”与“本质”这两个分化的概念。

愈发迷惑了。是否事事都有诸如“表象”与“本质”的划分?我们究竟能否认识事物的本质?我们所感受到的又可否是事物的本质?我们如何区分我们观察到的是表象还是本质?我们似乎无法答这些问题。

洛克否定了我们认识本质的能力。举一个例子,当一个白球向黑球撞去,黑球运动起来。我们无法说黑球运动的原因是白球的撞击,这种“原因性”的表述极有可能是我们臆造的,我们不过是观察到白球向黑球撞去与黑球开始运动这两个时间上前后相继的运动现象。我们并没有真正看见黑球运动的原因。这种说法看似咬文嚼字,却不无道理。我们时常将两件实际无关联的事当作互为因果,很大程度上因为它们所发生的时间上的邻近性

既然我们没有真正看见所谓的原因,那我们自然就无法讨论因果了,因为这些因果都没有真实的感觉林经验料伏作支撑。这也便意味着推测(在掌握因果性的前提下)都不能实现了。

这种断言显然令人扫兴,因为接近乎所有的人类话动都紧紧联系着预测。我们要预测天气,物理学要在给出条件的前提下推出各种各样的结果……这几乎是科学理论大显身手的地盘,就这样被无情抹杀了?

事实上并非如此、自然一天天运行,正确的理论只是不断再次得到验证,我们即便无法看到“真正”的联系,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可以从“表象”中掌握规律。

而更值得讨论的问题是,这个“真正”的原因是否存在?这是否只是一个因认识到存在深层事物无法感觉而作出的无谓假设?要知道,真正的原因既然无法感知,那么你对“真正原因无法感知”的判断不应是你的臆想,如此,岂不陷入自相矛盾?

为何“白球撞击黑球,黑球运动”这一现象本身不能作为自身的解释呢?在某些情况下,区分表象与本质是必要的,但我们不能因为“不可知的本质”而牵绊住我们的思维。

萌生这些想法也是有原因可寻的。我们确实发现我们认识上的进步,也就是我们感觉到了我们在逼近真相,而在这过程中,对一事物的剖析势必不断的深入。我们深入到了更深层次,便推翻或改造了原层次的认识。这便启发我们一定还有更深的层次,即更接近真实的本质。这样看来,不妨将当下一事物的本质定义为目前我们对他的最高级认识,这样区分才有意义。[当然存在些事物的认识连本质也谈不上,也即对它的认识仍是不成熟,零碎的,如生物学中的种种,说明一个认识能称为本质,必然其认识符合具备一些“本质阈”的条件”]

后记

关于认识论的讨论,最根本的分成可知论和不可知论两个阵营。我总是有种微妙的感觉,即这双方并非是通过理性论证得出结论,而是首先选择某个结论,然后再从历史材料中寻找辩护。由于历史始终是个矛盾统一体,双方都可以在其中找到充分证据,甚至同一个历史事件,从各自的角度观察,也能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至于选择哪个阵营,则完全可能根本不是理性做出的,而是回归非理性的情感层面。甚至可以说,失去这种非理性的因素,理性可能根本无法发展起来。因为这些非理性的因素的社会化实现,必须借助理性才得以实现,也即为了凝结共识,如果无法再现某种场景使人完全产生相同情感(感动他人),只能通过理性营造的场景激发他的共识(说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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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如风沐面,若水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