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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性思维系列

2015-03-29 · 1.0万字 · 34分钟

人的惯性思维举例

[连续、无穷、极限、对称、量质 可微、两元、因果、垂直、顺序、瞬间、实用、意义-价值、重要、常-罕见,一般-特殊、确定(唯一)-自然]

长期实践活动中,人们积累起的一套经验逐渐深化,印刻在脑中直至成为一种惯性思维,相当于一种默认的公理,广泛地存在于各项学科的知识构建与逻辑推理中,成为具有方法论意义的性质或概念。惯性思维本身没有对错,毕竟它们经历过长期实践的检验,然而随着新科学的不断产生,它们中的多数又接连被颠覆。面对这些惯性思维,我们应该怀着更辨证的态度来对待。以下便是一些常见惯性思维的列举。

[我所说的惯性思维,包含多数人认为的或普遍持有的观点]

连续(3 月 29 日)

莱布尼兹说:“不连续的事物是不可想象的。”这句话足以表明事物连续性在我们头脑中根深蒂固。量子的发现着实给了这根基般的观念毫不吝情的一击,物质不是连续的,能量不是连续的,甚至运动也不是连续的,恐怕莱的那句话将要变为“连续的事物是不可想象的”了吧。

然而我们还是可以在理想世界中构造连续,例如空间和时间,也可以近似地将多数变量近似为连续量。我们能这样地近似做的原因也正是连续这一观念长期稳固占据着我们头脑的原因:缝隙的尺度太小了(相对于宏观来说),以至于宏观上它无足轻重,但在应用于微观粒子时,它又显得如此可观,微观客体的尺度让我们在处理它们时无法忽视那种间断性。而这种间断性又只能在如此之小的领域内表现,也难怪大自然蒙骗人类几千年。

连续性的丧失导致一个悖论。当 A 沿直线经过甲地与乙地的时候,不一定经过甲、乙间的每个点(即介值定理不成立)。在这之中,出现了跳跃式的间断,而事实确实就是如此,物体的径迹是一系列极密的点列,而非一条连贯的直线。于是问题就来了,在这缝隙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们头脑中连续的直觉告诉我们:从 A 至 B,必经过 A,B 间任意一点而现在由 A 至 B, 仿佛是一瞬的事,显然有未经过的点。在这里违背了常理(超距作用)。

连续性不仅体现在机械运动上,还更为常见地遍布于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说事物发展是连续的。我们无法想象的事是突变,正如你不会相信横遭的厄运,因而把它归之于偶然(事故),你也不会相信量子纠缠的瞬时性,正如我们对所有超距作用的处理那样。连续与突变是一对矛盾,而后者又常常和偶然、瞬间等概念相联系。

再拿生物进化论举例。达尔文无法想象神创论,那一瞬之间的工夫,诞造出世间万物、这是毫无逻辑的,或说缺乏自然因果的。因而他构造出进化论,一种连续、渐变的理论。其实进化论也并没有回避突变,相反,它正是将一个个微小的突变连结起来,用以解释整个世界的多样性。然而这些突变是极小的,为了符合逻辑,它必须具备这样的特点:每次变动一点点,如此微不足道,但又确有其事,好像数学中的无穷小。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无法接受一条鱼直接变成一只青蛙的剧变,却认为从一个基因上少了一个碱基是可能的。前者概率是极低的,而后者可以在漫长时间的促进与巨大数量的堆砌下转化为一种常发的事件。

从这方面看,连续又像是一个悖论。正如不存在两个彼此相挨的点,因为那样的话便破坏了连续公理(补充连续的数学形式)。因而会像芝诺所云,从一处至另一处,之间总是要经过无穷个点,而凭借有限的速度,是永远无法到达的。这样,连续又紧密地与无穷联系起来。无穷所带来的悖论,毫不保留地全部继承给了连续。

后记

所谓连续的数学形式,即必然能够找到一个邻域分开两个点。这个是所谓的 Hausdorff 公理。

顺序(4 月 5 日)

顺序这种概念,仍然是时空赐给我们的。

尤其是这几天学习的排列组合,让我对顺序的理解一下子加深起来。要知道,排列与组合的唯一差别就在于对顺序的约束。做一道组合题,小心翼翼地在算式中添加项,想不到最终还是掺入了顺序的成分。这使我愈发明晰了“顺序”在这个世界(至少对于我们人类来说)的基础性地位。

仍然以排列组合为例。在学习组合数时,总是会先引入排列数。这就说明了顺序的难以避免。面对组合中“无序”的要求,我们的做法总是先“排列”,再剔除“全排列”个重复的项,来达到“无序”的性质,因而就有了cnm=Anm/Amm

那么是否可以直接引入“无序”呢?可否用无序来引入有序呢?答案是否定的。这不是人类智慧的局限,而是一种内禀性质。人在思考任何问题时,总是要按照一定顺序的步骤获得结果,这一结果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顺序的产物,染上了序的特征,因而我们只能从序出发,排除重复来实现“无序”。这是自然赋予人的特征,因而使人所创造的一切产物也都带上了这一属性。这一结果直接宣告了以“无序”为根本的计划的破产(前提是在人的角度下)(后文所提均指该点,故省略)

因而顺序是一种自在属性,也相应成为了人的一种基本观点。然而与其说顺序是自然赋予人的一种属性,不如说是人的局限。我们观察事物,总是带有一种先后顺序,或时间上的,或空间上的。我们先排除因果联系的影响,对于彼此之间几无影响的事物,我们观察,或说仅仅“看”它们,也是要分“先后”的。

也就是说,我们做不到“尽收眼底”与“一览无余”. 如果我们能在一瞬间,了解所有的事。看清所有的物,有什么顺序可言呢?因为它们是同时发生的,完全重合的若干个点(事实上就是一个)有什么先后可言呢?可惜我们做不到,尽管我们排除了因果的约束。

上述的假设,并非是一种“无序”,而是根本没有“序”这种概念存在。(矛盾统一体压根不存在,又如何做到矛盾双方中的一方单独存在呢?)即它在否定了“有序”的同时否定了“无序”。而现在我要说的,就是一种无序概念。

我们仍旧摆脱因果的约束来讨论它(事实上这也是唯一的办法)。我们做两件事(最简单的情况),一件事是举起左手并放下,一件事是举起右手并放下(虽说没什么意义,但就将其作为一个任务吧)我们先举左手再右与先右再左都能完成这件事,而这两种方法也是仅有的两种,因而我们发现圆满地完成这一组事是没有“顺序”因素的干扰的,因为怎样做都可以实现,并非唯一(或必须按照特定的方法)这时我们以说这件事情是“无序”的,它不需要我们在完成它的方法上多加思考,因为无论如何我们都能达到目的,对顺序上没有过多要求。我们把这样类似的事件称为“无序的”(或说可交换的),然而在完成这样“无序的”事时,又必须遵循一个顺序,“有序”又体现出来了,这是我们力不所及的,因为完成它总是受时间的支配,至少符合一种时间上的“因果”(而不一定是逻辑上的)因而这很像一个粒子的运动,整体上按“概率”分布,但在个体上,又实实在在地“坍缩”在一个既定之处。(逻辑因果≠时间因果,莫误将二者等同)

然而我们只能在一个整体、相对的意义上讨论无序。正如上所示,就算我们排除了逻辑上的“因果”,对于时间上的“因果”也永远无能为力。永远都有发生一些事,发生接下来的事。除非时间咬住了自己的尾巴,形成一个圆圈,而非单向的直线,圆圈上的点就自然失去了“顺序”的意义,但那也是一种整体的意义,因为即便是个圆,我们仍可以从上面局部截下一有向的微段来,讨论其上的时间因果。

总之从时间上看顺序是绝对的。时间和顺序就是一对双生子,我们人都是从各自的概念上出发加深对另一个的理解。

前述的多为时间上的顺序,现在来谈谈空间上的顺序。对空间来说,也存在一种相对意义上的“无序”。譬如楼房之间,仅从位置上考虑是无序的。一个空间、一张平面显然是无所谓序的结构的,但对于一直线,确是有序,但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也是无影响的,就是一种“无序”。(如前述所类似,对顺序没有特定的要求的“无序”)

对空间上的有序的理解,可以从“必须按照一种特定顺序”来理解。如上所言,空间最基本的概念——位置,在任一维空间都是无序的,但是生活中又确实存在一种与其相背的特定顺序,称之为“结构”。这样的各元素以一定顺序(结构)组成,是不同于其他的排布的。我们称之为其“不同”、“特殊”的原因,在于它构成了“系统”,而“系统”是可以发挥一定作用的,这就是其特殊之处。“实用”标志其“特殊”。我们发现,这是以实用主义的角度理解的。也就是说,如果排除“实用”这一概念,空间的“有序”也是一种相对概念。(注:我在此认为“高维空间是没有“序”的结构的,或曰其没有“序”这一概念(无“序”),当然你也可以将其类比直线,认为其有无穷种序,不过互相平权罢了(“无序”)

也许马上会有人反驳我,若是没有大脑这个“有序”的结构,你怎么能想到这些?确实我赞同这一点,但我们仍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自然,如果排除对人的用否,利害,空间会有序吗?

因而我认为空间是无所谓“序”的结构的。

此外,我还想谈谈“无序”。

“无序”最典型的例子是“集合”。集合之所以“无序”,在于其强调“存在性”,集合中的元素满足一个条件 P, 就被包含进来。在同一个集合内,无所谓“序”,是不存在这一概念的。因而在同一个集合内选出元素组时,须考虑其中元素的因排列而多考虑的部分。

我们还常常说“微观粒子的无序状态”。整体行为表现的越无明显趋向(特定方向的运动),或曰越平均,就称它越无序。随机就是一种无序状态,正因为随机所以无序所以无法预测,但就因为随机,各种状态平权,因而各种状态机率相等,所以萌生了概率学。

因而更为广泛意义下的无序就是一种“平均”的状态。一个气体分子撞击了器壁,从这一刻看,它很特殊,然而放大至整个气体,时时刻刻都有气体分子撞击器壁,便毫无特殊可言,然而,愈是无序的庞大集体,愈是可以忽视单个的个体,从而带来研究上的便捷。

通过上面的例子, 我们发现“顺序”还可以联系出”“一般与特殊”,其越有序就越特殊,这是相对于无序的一般的大自然而言的。其在信息学内与信息量相关的联系,也颇有意味。

因果(4 月 7 至 8 日)

[唯一,主次因果与循环论证]

我们人类的因果观念似乎是与生俱来。因果观念最显然地表现于我们常问的两个问题。一个是“为什么”,是由果溯因,是己知结果询问导致其的原因;另一个是“会怎样”,是由因导果,询问已知原因将要导致的结果。这两个问题之所以能被提出,也是因为自然界中存在密切的因果联系。

正像上文一样,我使用了一次因果关联词,这也是因果关系在语言中的具体表现。

而在探究因果关系的道路上,科学研究是走得最远的。我们人类似乎永远不会满足于现象的观察,而是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自然科学中,描述现象(是什么)与解释现象(为什么)所占比例衡量着这门学科的成熟度。以生物学为例,它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然保持着对现象的观察,仍有许多未解之谜,因而生物学中描述现象的比例仍远大于解释,这就说明了生物学仍是一门待发展待完善的新科学。

反过来,如若像数学一样,一门学科的大体已经轮廓清晰,各类知识分门别类,高度组织化,亦或说,该学科主要开展“整理资料”的工作时,就说明这门学科高度系统化、成熟化。一门学科能够这样成熟,必然建立在归纳的要求上。而归纳基础除了共性与个性即矛盾性的普遍存在以外,也依赖于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普遍存在,一个归纳最一般的特征就是它是由繁到简过程,无论在数量根本上还是性质上。我们把结果层面归纳到原因层面,而原因又有它的原因,因而最终,结果得到级级简化。这就交待了一个基本事实:原因永远不多于结果。也许你会反驳我,

因为存在一个结果是由两个及以上的原因导出的,这样不就是原因多于结果了吗?然而这仅是从局部看。如果我们秉持着这样一个念头:“原因总能够单独的产生一个结果。”的话,依赖“抽屉原理”,就容易得出前面“因不多于果”的结论了。[当然可以进一步强化,继续承认“存在只能由多因共同产生的结果”,那么就变为了“因少于果”]

紧接上文,如若我们认可由多因导致的果的存在,因与因之间按照对果的影响程度可以有以下多种关系。

  1. 完全平权。如同父母双方均存在才可以有后代
  2. 量主次关系。即主的一方影响质,次的一方影响量(次的因素完全消失也对果起量上的影响),如果我们不把果的量(程度)加入考虑,这种关系中的次因是可剔除的
  3. 质主次关系。主次因均决定了果的质,但主因对量影响较次因更大。在这种关系下,次因之“次”仅在于量上,它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在因果关系中,这种因对果的影响致使因因间地位之别的主次性,也是因果关系中的重要性质。

借鉴函数关系,我们可以更加形象的理解因果关系,将因视为自变量,果视为自变量。多因对果的影响就可以用多元函数的偏导来刻画。继续利用这一类比方法,我们将发现,因对果的影响总是遵循既定的模式,即是由因果关系唯一确定的,从函数上看就是偏导数的关系式与其它元无关。一因对一果的影响有着固定的模式。简言之就是一种固定性与一种独立性,

当然,我们都是从函数角度出发,推得出以上两个性质。我们不知道是否可以作出这种“合理的”外推(合理性值得考究),也许我们就根本不把破坏这种性质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换言之,因果关系就定义在这种性质上。如同民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单因激发出的果是确定的(固定性/稳定性),多因中单因对果的影响在其所影响的部分内是确定的。如同遗传那样]

然而上述的固定性并非意味着唯一性。一种原因并非仅导致一种结果。譬如假设一种基因,它既控制毛色又控制眼色,毛色与眼色就是不同的结果,这就不是唯一性,而稳定性(与固定性同,以下不区分)就表现在当我仅观察该因对毛色这一结果的影响时,我总是获得确定的结果——毛色为黑。所以一定要理解,稳定是指因与函数关系 (x 与 f) 确定以后,得到的总会是同一结果。而多样性则取决于同一因作用的不同环境条件。(其实环境也可视为一因)因而如果我们作进一步深究的话,我们会发现毛色与眼色同为黑色的同一直接原因整体内黑色素分泌多。而这一直接结果,唯一地与原因相联系。以图示之:

由上图可以发现,我将因、果分别用点示之,这意味着从一点至另一点,由因至果的过程其实经历了无数点。我们可以按需要将因果更加细分,在因与果间刻画分析出更多中间因(果)来、而这样的划分是无尽的(连续性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做到我们所需要的限度内。

因果地位的相对性(相互转化)。一因可为其因的果,一果亦可为其果之因。但在一组因果关系中,因、果的地位都是不可交换的。例如反射光与入射光,前果后因,关系不可颠倒。这时用函数类比就不奏效了,因为在函数中可以讨论的反函数,交换了自因变量地位,在实际因果关系中,是不可以的。因为函数最终是一种形式,自-因变量是平权的,不过为一种协变关系,是我们“强加”给它的所谓因果。(抑或说,当函数从真实生活中抽象出来以后,其中因果的属性被剥离除去。)

(真实的)因果关系地位不可对易,原因正在于我们接下来要说的,讨论因果关系时深深根植于人们心中的概念——时间。人们常常说时间与因果之间的密切联系,在我看来却对两件概念未加区分:时间因果与逻辑因果。(《顺序》一文中略有提及)在我看来,时间因果是现实的因果,是最真实(因而亦可称之为事实因果)而逻辑因果则是前者在人脑中一定程度上的反映。事实因果是完全真实的,即便它存在着不合逻辑之处。这便是它与逻辑因果之间的区别,一定意义上甚至可称之为鸿沟。

把真实所发生的称为时间因果,是容易引发误解的。“时间因果”仅是掌指把先后发生的事,前者称为因,后者称为果。显然,我们世界的时间是不可倒转的,因而因必发生于果前。这里所谈的因果是否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呢?其实是没有的。我在 9:00 吃了饭同你在 10:00 外出散步之间有必然联系吗?没有。这甚至不是同个事物。好吧。如果谈论同一个事物也是类似。这世上有很多的时间因果是不符合逻辑的,譬如粒子的量子行为、人脑联想的过程,都是不符合逻辑因果中的“固定性”。

相对于“概率关系”,因果关系区别于其的最大特征便是同一条件下(原因)结果的唯一性,而概率则是在不同果之间徘徊的情况(同因不同果)。但时间的威力就在于它必然会在各种可能结果中选出一个,使结果在那一刻唯一地确定(坍缩)。[这种类似的唯一性就是我称之为时间因果的原因] 然而这种过程是经不住重复检验的。

时间的这种性质着实把概率披上了一层因果的外衣。许多人受到这层外衣的误导,自称为因果论者。首当其冲的便是拉普拉斯。拉的宏伟目标便是已知初始条件,根据法则,因果式地推出(演绎出)一切。这种观念便是错误的把时间因果与逻辑因果等同起来。时间导致的唯一性根源在于时刻的排他性,即同时刻同事物仅可有一种形态(不同时存在互相矛盾的两种性态)。

关于因果的本质,在《微观层面的概率论与宏观层面的因果论的统一》那篇论文已经提出一种解释,这里不再赘述。

现在再谈些哲学性意味更强的话题吧,这世界是否存在一个“终极因”呢?也就是一个万事万物的根源。我的观点是否定的,如果存在一个终极因,接着因果论的话茬,终极因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显然,这里遇到了困境。有些观点搬出了上帝,因而“终极因”的帽子又戴了上帝头上,那上帝又由谁创造呢?只好说“永恒存在”。

另外一种方法是诸之于无穷,不存在所谓终极因,因果的链条是无穷延伸的,往回追溯,就像是从现在发起的一条射向过去的射线。然而这尽管使因果线上的点平权,却违背了我们观测的现实,宇宙是有年龄的,即便它很大。

因而还有一种解释方法,便是因果循环。同样各点都平权,优点在于其有限(因果数量上有限,但循环过程还是无限的)而为了解释宇宙年龄的有限,不得不承认时间在一个循环的截止被归零。缺点在于不合逻辑。前述已经说了,我们否认了果因互换,否认了两元间的互换,更不能接受因果环。

其实烧脑之处就在于当因果连成一个环时,是事件重复还是时间闭合?前者好比一个钟摆的振动,在时间中展开,仅是事件的重复,而非破坏时间的单向性,容易接受。而后者就是完完全全地破坏了时间的单向性,或日时间因果的先后、顺序性。

逻辑因果如同摆的上升与下降,前后互为因果,因为在此排除了时间的先后。

总结上述几种观点,以图示之:

我本人更倾向于事件上的因果循环论,若把整个世界作为一个事件循环的话,这也是易于接受的。也许我们现在就在 N 点,ON的长度就是当今的宇宙年龄。如果你无法想像宇宙仅仅是这样单调的循环,不妨将它视为一组圆系。

当初始条件不同时,决定了宇宙的不同演化方向。[此话也明显带有因果论倾向]

我们继续探索用概率试图改造这一观点,并且退一步探讨局域历史(避开所谓的终极因) 以散点示之。

当宇宙处在微观状态下时,主要由概率支配其下一步动向,如 A 中的箭头所示其各可能发展方向。

在时间的逼迫下,发展坍缩为其中一点,并在每一点时都作着类似的发展,一直发展至 B,随着体系不断扩大,其可能发展的方向、范围均越来越狭窄,如此以至于 C。随着体系不断增大,宏观宇宙的下一步便不断趋于确定

概率论的改造也很成功,并且一定要认识到是时间引发坍缩的,认识到时间的威力。

最后我还想再谈谈因果的逻辑关系。

有人会以为“有因必有果。”相反我认为,尽管因发生在果之前(从时间因果上考虑),反而是有果必有因。正如笛卡尔的那句“我思故我在”,多少人误解了他的意思?这句话不是想说我思决定了我在,而是由我思这个事实推得我在这个事实,正是由于“我在”决定了“我思”,因而若“我思”,则“我在”。简言之,如果一个人存在,那我必然断定此人父母的存在(不论死活)。

同样,因果也必然至少满足这个关系,即因是果的必要条件,无因无果,有果必有因。却不能说有因必有果,因为可能还未形成果。但若从长远看,坚持因果论情况下,一因必导致其果。

价值·意义·实用主义(6 月 3、4、6、16 日)

哲学书上说价值就是事物对主体的积极意义。这里有两个词值得拿捏:“主体”和“意义”

先说“主体”,其实它背后隐含着的,大多情况下就是指我们人本身。就类似其他多数语言现象一样,“人”这个主体的代指已经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当我们站在人这个主体的角度判断事物价值时,就不可避免的带上了“人类主观色彩”

再看“意义”,其实意义在我们语言中也保有了“积极”一词的褒义,“积极意义”也是一种同义反复。

而词典上“意义”的解释有二:

  1. 语言文字或其他信号所表示的内容
  2. 价值;作用

我们此处涵义必取 2. 可见“意义”又是被定义在“价值”上的。这符合我们上述对“意义”的理解(积极)。但这种循环论证丝毫无法帮助我们。

经过认真思考,我认为,所谓价值,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概念,或至少带有浓重的实用主义色彩。

价值,就是对事物有用程度的一种量度,与其说是对主体的积极意义,不如说它满足了主体的某种需求。说到需求,强调了心理感受对人们价值的影响,以及对某些事物价值衡量因人而异的原因。

我们用价格衡量价值。而价值在经济上被人们定义为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排除一些商品固有价值(如人们的心理上对黄金的认可与欲望),大部分物品在某种意义上都通过被组织、被改造而获得其价值。

这样,对于价值,我们又获得了两种定义。一是从使用(消费)角度出发、对其用处大小的一种衡量;二是从构造(生产)角度出发,对其制作,使其现实化,使其存在的难度。复杂度的一种衡量。

前者的量度倾向于主观。因为一样东西的用途因人、因时、因场所而异,并无确切的标准与量度、后者则反映了一种客观事实,它衡量了物品的组织化程度,或曰有序程度。

没错,在此基础上,我可以利用有序程度来刻画生产价值的大小,也就是将其同“熵”挂钩。生产价值应该与其熵呈负相关。

生产价值显然决定了使用价值。因为在使用一个物品的时候,它的有序度必然会不断降低;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损耗”. 因而物品生产价值高(即其初始价值有序度金高),它的耐久度就更好,因而能使用更长时间。

我们平时会说一些东西“贵而无用”。你可以用来反驳我上述言论。事实上,这就是生产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之处,这要么是没有适合的用武之地,要么是虚假的贵。也有可能是某些贵奢侈品,但那属于心理感受的价值,我们稍后再说。

人们对价值的认定,最终都可归结为对人的欲望满足的程度上来。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实用主义。

我所理解的实用主义,就是以“能否满足人的要求/欲望”为核心标准的价值观。

无时不刻对周遭事物 进行各种各样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因为人是有限的,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因而产生了价值的分化。试想,如果资源无限,我们还会在乎什么方式呢?只有有限的资源情况下,以及人们拼命想通过改造世界来满足自己无限的欲望下,那些多快好省的办法才会显示出自己的价值,因而有限这个词不也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无奈吗?

可惜和可怜,是价值判选的衍生品。可惜是针对客体未能尽其对主体的作用,而可怜则是针对主体未能受到客体的积极作用。譬如,好好的饭菜被浪费了,我们会可惜它,而乡村儿童未能享受城市的良好教育资源,我们会可怜它。

说到可惜,便有“物尽其用”,充分利用一个物体的低熵;说到可怜,又不得不谈到另一个词“平等”。

从实用角度来看,人们获得的资源差异就引发了不平等(当然有物质有精神). 然而人与人间获得的资源怎可能相同?不然,人都是流水线一般生产的。因而,从这个观点来看,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但我们可以要求一些基本资源的平等,因而我们会注意人的基本需求

[一些有价值的观点会因它从属于一个错误的思想而不受待见,而包含在正确理论中的思维定式也会无形中随同潜入你的大脑。]

义利关系是人们自始至终的争论的话题。作价值上的分析,利不过侧重于个人的利,它本身并无贬义,但常常在与他人或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陷入窘境。而义侧重于对社会的利,它本身并无褒义,但在为追求它而作出自我牺牲时而显得高尚,说实话,义利之辩各家早已有详细阐述,我不多说。但大多数只停留在辩之上,未有实际行动。另外,关于义利之辩,我自我们是否能突破我们“人类主义”的囿限呢?

说明了,利便是小层次上的又而义则是大层次上的利,我们图了人类大利,但能否观照到自然大义呢?

然而义利为何会发生冲突呢?或者说高层次的利为何会与低层次利发生冲突呢?显然,为了达到系统优化的目标,各要素必然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得其分,要素间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这样,自然就造成了不平等,权力不一、获利不一,不平等就会冲突。譬如,人在温度急剧下降时,首先切断向四肢的供血。四肢也不同意啊?因而,类比人类社会,为了大局,应当忍受自己的牺牲而非怀疑不公或是蓄意的侵害。

另外,我们还应克制自己的欲望。受利益最大化欲驱使,有些人甚至认为凡利益未能最大化,便是亏,错误的价值观受欲望的控制。无欲无求是不现实的,欲望与现实的矛盾,是我们与世界的基本关系,也是确定我们的基本特征。

主动·自然·意识·能动(7 月 13、15 日)

在自然面前,我们人总有一种优越感。这优越感部分或完全地来源于“意识”这样东西。意识区分了自我和非我(自我存在),意识使我们趋利避害,(自我维持)。

意识是有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功能的。二者都无一例外地表达出“主动”的特征。什么是主动呢?其实就是改造外部以满足内部的能力。主动发挥作用可以无视一些限制条件,从而实现一些非自发的运动。

显然,自然界没有主动可言,因为它没有意识。即便是半智能的机器,也不被我们认为是主动的,因为他仅在一定范围表现得主动,仍然受制于我们。所以我们一直认为自然是被动的。

正是这种成见,使我们产生一些“鬼斧神工”的感叹。面对一些复杂精美,如同刻意为之的自然景观,我们多半不敢相信那是自然的杰作。人类主动但无此能力,自然强大但流于被动,于是往往诉诸一些超自然的造物。

我们认为的大部分的自然的奇迹,大致都若此。它们精巧绝妙,完美奇特,使人叹为观止,认为一定是有“人”(意识在背后默默操纵这一切,因为我们相信自然是被动的。

被动,是一种自发,是一种被迫,配合、妥协。水从高处往低处流,重物下落,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 我们说“自然”,就是因为它是自发的,不异样,不反常,自发的东西,自然的现象,往往不受人们的注意,鲜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因为我们已司空见惯。

因而,一个不自发的现象(或是我们认为的非自发现象)的发生,会引起我们的不理解。我们一定认为这是某一种新的规律,或有别的什么作用在干扰它,因为它不自然。

主动可以对抗自发,这是主动显著的特点,我们可以让内界更冷,让外界更热。我们可以举起本将下落的东西,反抗这种更加混乱的趋势。

主动相比自然而言,是敏锐的,准确的,精细的,快速的。你吓唬一条狗,它会冲你狂吠,做出回应,但你不能希望石头也这样做;你向人扔一块石头,他会躲闪,但你不能希望墙也这样做。

因而除了结构上精巧,那些过程上迅速的现象也往往不被我们认为是自然的。因为自然是演化的,迟缓,你无法相信今天一只两栖类,明天就变成爬行类。进化论中,发生的都是不显著的突变,变异也都是不定向的。

谈及方向问题,必然涉及到主动的目的性。我们主动的行为更直接,目标明确,不绕弯路。自然在我们看来,除了遵守所有规则以外,其余一切都是随机的,如果它的变化过程隐含着一个目的,我们将会陷入不解之中。

于是我们不断完善我们的理论,把大自然的一举一动都解释为“自发”运动。这才是我们理解的,

“自发”的运动,在自然中往往被解释为规律,在社会中可以被解释为历史潮流,而在人生中是否就是“命”呢?

主动性的可贵,便在于不论给它怎样的初始条件(在一定限度内),它都可以“无视”这些条件的存在,或轻易或艰难地向目标中那个既定结果前进。而若是某种运动同样保证了在一定条件内,系统发展结果总是一致时,我们便要怀疑主观因素的存在。(是否干预了该系统的“自然变化”过程)

从本质上说,主动性、主观因素是对抗熵增的一种事物,甚至扭转局域的熵增,维持较长一段时间。生命就是这样的典型。主动具有强大的调动并支配能量的能力,并以此挽回那些流失的秩序。

主动为我们提供了多少确定性?它使一个范围内终态为定数;主动又给了我们多少不确定性?它深刻地左右着它参与的每件事,然而它的心思却难以揣摩。

这是否又将涉及到心理学了呢?主动的形成,即它的目的的产生是如何从无意识自然中形成的。意识。心理似乎都可以归入这之中了。又需要具备怎样的特征,系统才能生发并承载这种主动性呢?这尽是未解之谜。

有一种观点认为,意识是不可还原的,它是一种宏观上的集合,一种整体行为。这当然涉及到了方法论的问题:整体论对还原论。还原论在解释经典科学时,已经无比的成功了,因而人们已不知不觉地在使用它。然而这在一些复杂。奥妙的现象上却失去了功效,它们不可还原。这些性质要么不可穷尽细节(如分形),要么还原至一定尺度下突然消失(如意识)。还原论是否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还原论将会在越来越多的社会部门让位于整体论。

可整体论似乎还没有一套系统的数学理论,这是我们面临的一大窘境。科学已用还原论思考了四百多年,现在该轮到整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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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如风沐面,若水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