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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宗教情感

2015-06-21 · 1074字 · 4分钟

以及我对自身的定位、对人类在自然中的地位的看法

爱因斯坦曾提到过一种存在于科学家之间特殊情感,他称之为“宇宙宗教情感”。它源于科学家在探索自然道路上收获的种种美妙规律并深深为之折服、陶醉的情感。

人都有一种崇拜的本能,这应是源于我们对受伤害死亡的恐惧,起源于我们不安全感,哪怕十分强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种本能使我们产生心灵寄托,其中一种便是信仰。信仰的种类有许多,不同信仰的最高化身各异:上帝(人格化)、道(自然)……

我个人是崇拜自然(神)的,这一点,与我对爱的想法共通。在此我不免要宣扬一下我的“宇宙宗教情感”。我认为,造物主便是自然,我不会相信一个万能的人格化的上帝有意造出我们,这不现实。科学揭示了世间万物如何发生发展,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为何要无故平添一个与自然格格不入的上帝呢?

在我看来,人格神产生于人类的自恋情结。最初,人类的崇拜对象是模糊的,而只有一个更加明晰、具象的存在才能进一步深化我们的情感,因而我们物化我们的意象以获得更真切的感觉(如同前述的爱情)。于是我们构造了一个人格化的神,因为在所有存在中,最欣赏的乃是自己(人类自恋情结)。

人类自恋情结同人类中心主义纠缠在一起,产生了很多弊端。在此则表现为对自然的不敬。

人在自然中的地位,母庸讳言,是那么卑微,无论个体形态上还是能力。但古今中外都有人主张“贵人”“人为万物灵长”,但处于这个“万物之灵”的地位应如何行为,中外思想家解释不一。仅从这种大观点而言,我认为东方思想家略胜一筹,他们探讨的天人关系(人与自然关系)自始至终是紧密相依而非割裂对立的,我们就是大自然的一份子。而既然我以“万物之灵”自居,就更应作万物表率,积极顺应天道。以最卑微的姿态赢得更高贵的地位。

因而我认为,人在自然活动中是应充当一个积极参与者、维稳者,而非主宰者更非独裁者,霸权者。

因而我认为,作为一名科学家,他的成就完全来自于自然,因为他的天才受于自然,他的时机受于社会,因为天人合一,人类社会即是自然的一种反映。个中名词,还需诸而他不过是一个自然的代言人,如果我有幸成为一名成就颇丰的科学家。我会称自己是一个永远的科学爱好者,匍匐在自然脚下的笃诚的信徒。

反观人类,在对自己创造机械生命与人工智能——机器人身上,早早加上了“三大法则”以限制他们。(题外话,说明人类最珍贵的是智慧,最令他们害怕的仍是智慧)人们用这种手段限制自己的造物,可自然呢?自然孕育了我们,以它极大的宽容,并未限制我们的任何行为,我们是否应该保持自觉,或仿照“三大法则”,遵循这”人类三大法则”(个中概念,还需诸君体悟):

  1. 人类不得危害自然。比外,不可因为疏忽危险的存在而使人类受害

  2. 人类必须服从自然命令,但不得违背第一条

  3. 人类必须保护自身存在,但不得违背前两条

也许这会引起某些人的不适,但人类就是这样卑微,何不将心比心?

后记

当时我对人类社会的认识仍停留在较为朴素的阶段,它并非简单的对自然的一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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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如风沐面,若水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