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尼采因何而疯?最危险、最廉价的意识形态,意识产生之前的人格化的符号学机制
代表人物:濒临疯癫的尼采、琐罗亚斯德、摩尼、耶稣
尼采《看呐斯人》,耶稣死后被羞辱(带上荆棘冠),被人围观。围观者看耶稣(看呐,那个被审判的罪人就是耶稣);耶稣看围观者(看呐耶稣,这就是你要拯救的人)。
濒疯尼采并非被这个意识形态俘获,而将自己装配成这意识形态本身。他不是教众,他随时想成为那个戴上荆冠拯救一切的人。但那个时代并不在等待救世主,而在等待小胡子。那个时代不配被尼采拯救,尼采也不配拯救那个时代。
在现代性展开的时候,历史上各种样态的存在者都会重新遍历一遍。尼采的自称是对的,他就是基督。但他要拯救的对象不再了,现代人是不能被基督所拯救的,他的希望落空了。
在各种宗教中,都有救世主:
- 犹太教中的弥赛亚(希伯来语中的受膏者)
- 基督教中的基督(希腊语中的受膏者)
- 琐罗亚斯德教中的苏什扬特
- 印度教中毗湿奴的第十化身卡尔奎
- 佛教中的未来佛弥勒
- 道教中的李弘(谶语:木子弓口)
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一神论并不是说雅威、基督是唯一的主宰而没有其他的神圣性力量,而只是说只有唯一的最高主宰,不允许崇拜其他存在,因为只有最高主宰才能唯一救赎你。而只有琐罗亚斯德教(又称拜火教)的传统只有一个主宰——阿胡拉·玛兹达(Ahura 主,Mazda 光明智慧),其他都是它派生出来的。
拜火教的主宰是一元,但主宰内部有善恶二重性质,分别化身为两个次一级主宰善(spenta)和恶(angera),所以准确说拜火教不是善恶二元而是善恶二象。
摩尼教,其教主先知摩尼(唯一一个在世写出经典的)杂糅了基督教、琐罗亚斯德教【还有佛教】的宗教思想,创造出二宗(唯一光明主宰的善恶二性)三际说,三际代表善恶博弈的三个阶段:1、光明和黑暗对峙但尚未相互侵犯 2、光明和黑暗大战 3、光明和黑暗对战终结,清算结果。
释读
场域论:1。善恶秩序、苦乐秩序、因果网络。《查拉图斯特拉(又译琐罗亚斯德,即祆教创始人)如是说》中的拜火传统。尽管拜火教有善恶二分,但并不意味着它的场域论是二分的,而是至高秩序的两个性质,两个性质共同构成了至高秩序。
本体论:2。在场的当下与过去和未来的对立。不是凡俗和神圣的对立,也不是温和和激烈的对立(相信救世主义的人所遭受的创伤已不允许它再感受这世界的温和一面了),而是罪和赎的对立。前者是善恶循环的当下斗争,一切罪的所在,凡俗世界的泥潭;后者是救赎性的超越力量,可以救命的,从凡俗世界的泥潭中拯救出来。
认识论:4。离苦。乞活军。生物学本能所建构的最低限度的体验。
目的论:2。循环和停止(其实是喘息、歇息,【而非永恒的终止】)的对立。前者指命定的善恶循环(因果网络),后者指善恶循环停止的清算(弥赛亚、审判日、弥勒降世、白莲圣女、九天玄女),然后让一辈子善良的好人获得喜乐、免于痛苦。
批判
本质还是符号性的意识形态,因为它幻想还有一个大他者为它清算。
1-2-4-2 或说 1-2-[]-2,是认识论缺位,即是意识体验产生之前的无意识结构。由此我们看出无意识作为一个符号系统的拟制(因为无意识不是一个符号性系统,因此我们只能拟制性的看待它),它是如何位格化的。即通过归咎法。场域论的 1 代表大他者,大他者在本体论和目的论上发生二分,本体论上分出陷入苦乐循环(脱离母子共同体又想回去的苦乐循环、黏腻的)与符号性的拉开距离(父性符号学秩序的阉割、清爽的),目的论上分出主动(超脱出来计算,给出意义)与被动(承受苦乐循环)。每个人的“我”,就是这种机制倒逼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弥赛亚,为一切作结算的“我”,它要为大他者所做的一切负责、为大他者的不一致性负责。“我”越是无辜、纯洁,在看到这些不一致性后越感到内疚、负罪(guilty),无来由的痛苦。这个机制是前体验的,在清醒的意识体验结构起来以前的就已经人格化了。这是在前反思状态下的自我归咎和自我拯救。
尼采之所以疯,就在于他用一种反思性戳穿了这个人格化机制,这就相当于撤销了它的人格化。耶稣把自己的人格钉在了十字架上,而尼采把自己的人格剖开写进了这本书。
所有陷入这种意识形态的人都相当于烧毁了自己的人格(作为自我的弥赛亚而存在的人格),然后等待一个弥赛亚。
不要陷入尼采的状态,也许对尼采而言还有滑稽和伟大的争论,但对于再次陷入这种状态的人等待它的只有滑稽。
在本体论上(如果存在本体论上的灵魂的话),尼采与那些信众是平等的,都在追求一个大他者站出来负责。但在符号学上,作为写下这些文本所做出的符号学努力的尼采是与众不同的。当然最终尼采这种在符号学历史上的地位还是由我们由当下生活着的人们来回溯性的决定的。
陷入这种状态的人甚至会爆发出极端行为(义和团运动、填沟渠?【指什么事件?】)。我们这个时代不需要这种极端行为。
救世主义是一种力竭状态,【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的哀兵】代表一种失败。
尼采顶出的弥赛亚的位置被希特勒所窃据,造成失控的浩劫。
可以仔细研究下面的五元关系,而不要执着于其中的一者:
- 作为人格(personality)的“我”
- 作为主体性(subjectivity)的“我”也就是意识
- 作为无意识的大他者的名字的“我”
- 作为自恋性的想象的“我”
- 作为在符号系统中的“我”的名字本身